青海省贫困学生助学慈善基金会成立以来共资助927名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日期:2009-07-19 16:07
且在《青海省公益事业捐赠办法》中明确规定,除捐赠人的意向性捐款外,其他捐赠款的50%由贫困学生慈善基金会,用于贫困学生的教育救助。基金会为了积极募集资金,扩大募集渠道,从行政企业单位和个人中募捐助学资金,从中华慈善总会申请专项资助,联系国内外有关慈善组织给予专项救助,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使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基金会在每年高考结束后,按照省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考入省内外公办大学的学生数,并按适当照顾青南地区的原则,分配下达救助困难家庭学生名额。各地对贫困学生详细摸底,严格筛选,按照程序由村、乡、县、州(地)逐级上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