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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修订《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日期:2017-02-20 14:38
。将灾民自救修改为群众自救,非政府组织修改为社会组织,过渡性生活救助修改为过渡期生活救助等,使有关文字和专业术语更加规范。
新《预案》的出台,对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升应急救助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编审:王伟 编辑:减灾办 供稿:减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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