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族地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工作创新”课题研究
日期:2016-03-12 10:10
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我省对孤儿实施了应保尽保,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于事实上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宥于我省财政能力,仅对其中7751名(覆盖面为21%)发放了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2011年至2014年底,未进行扩面,也未提高保障标准。
(二)儿童福利机构运营困难
2006年起,我省抓住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蓝天计划的历史机遇,建设我省州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项目覆盖我省全部8个市、州。2010年玉树地震发生后,我省利用灾后重建资金,在玉树州及其辖区的6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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