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族地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工作创新”课题研究
日期:2016-03-12 10:10
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这是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孤儿保障工作从此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我省于2011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孤儿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和成年后就业做出了制度性安排,规定从2010年1月起,通过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省内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对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基本生活费,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同时,还对事实上无人抚养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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