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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就业联动机制相关工作
日期:2009-07-19 22:0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青海省建立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精神,近日,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就做好就业联运机制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深化对联动机制的认识,加强对联动机制建设的领导。做好政策规定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联动机制的相关内容,以利于开展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失业保险、城市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相互沟通情况。做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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