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5-07-21 16:47
改革相统一,实现法制建设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积极转变社会管理方式,提高民政法治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青海民政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反应客观规律,符合省情实际,切实解决问题。构建比较完备的民政法规制度、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加快构建完备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要按照更好发挥立法的引
3/3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