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5-07-21 16:47
省、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坚持深化民政改革和民政法治建设共同推进,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以加快构建完备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加强规范高效的民政法治实施体系、健全和完善民政法治监督问责体系、强化民政依法行政的法治保障体系为着力点,全面提高民政部门在民族地区的依法行政水平,为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职权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要适应法治新常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将民政法治建设和深化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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