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5-07-15 10:14
》(青政办〔1999〕27号)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二、2015年安排你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个,建设规模平米,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配套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由省财政厅已下达至各区(县)财政部门,省级配套资金由省民政厅依据工程进度分期下达至各州(市)民政部门,再由各州(市)民政部门按工程量分期均衡拨付。建设单位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保证下达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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