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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组工作规程
日期:2026-11-05 17:16
重点调查人员伤亡、房屋倒损、农作物受灾、基础设施毁损等情况,初步评估灾害现场损失。
  (2)查看灾害风险点,对灾害险情作出判断,协助做好避险工作。
  4.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救灾工作。主要包括:
  (1)应急救助预案启动和信息发布工作。
  (2)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类救灾物资调拨、发放和使用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及其他基本生活保障。
  (3)督促指导灾区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尤其是集中安置点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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