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全面启动
日期:2009-07-19 17:28
业水平评价相关文件的通知》,报考人员的范围为:凡是在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信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社区和社会组织中专门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考试报名工作从4月7日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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