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成员工作补助机制
日期:2015-05-19 15:07
以补助。对在任居务监督委员会
成员发放工作补助,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基本工作补助2000元,绩效考核工作补助1000元;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年基本工作补助1400元,绩效考核补助600元。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补助每半年发放一次,绩效考核补助每年年底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补助可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
同时,建立健全了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绩效考核和补助发放制度。一是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民主评议制度。要求各居委会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度。每年12月底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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