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多举措完善城市居民自治机制
日期:2015-05-19 15:05
近日,城东区制定出台了《城东区完善城市居民自治机制实施方案》(东区党办〔2015〕35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居民自治组织架构、自治制度体系、经费保障、社会组织培育和考核评价等机制,为推进城市居民自治工作提供了保障。
一、完善居民自治的组织架构。在居民委员会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居民议事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居民自治组织主要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居民委员会构成,落实居民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
二、健全居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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