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日期:2015-05-13 15: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以及《城东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自实施以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我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2014年9月起逐步开展,我局委托第三方---青海省海都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60岁以上(含60岁)的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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