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县自筹资金为城乡困难群众再次发放节前生活补助
日期:2015-02-13 11:13
玛多县为进一步保障好2015年春节期间全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全省统一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该县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县财政中安排182.5万元资金为全县3650名城乡困难群众(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再次发放节前生活补助,其标准为每人500元,以保证城乡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更加祥和的春节。目前,该项困难生活补助已由县民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全部发放到苦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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