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政信息(第2期)
日期:2013-06-25 10:52
【工作动态】
海北州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03元提高到323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1980提高到2100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了城乡低保分类施保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和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由20元提高到40元;60-69岁老人、单亲家庭成员,每人每月由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低保老人、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每人每年由100元提高到200元。(海北州)
6月17日、18日,海北州祁连县普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山洪灾害,致使该县247户、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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