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日期:2015-04-09 17:24
第二类是生活水平一般的家庭,约占总农户数的85%;第三类是相对富裕的家庭,约占总农户数的10%。他们建议对第一类家庭全部按户施保;对第二类家庭中具有特殊困难(因病、残疾等)的成员从家庭中剥离出来进行保障,即按人施保。
四是县乡两级政府履行职责方面。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低保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的审批。从此次调研走访的情况看,多数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是重视的,履行工作职责是认真的,部分乡镇从村级民主评议的环节就积极介入,履行好监督审核的职责,确保了农村低保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但是确有部分乡镇不能认
8/2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