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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年”活动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10-09 17:22
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西村公办[2012]1号)要求,对原来编制的村务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并且将修订后的村务公开目录下发到每一个村,按照五步公开法进行公开。同时,各地民政局参照村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内容,编制居务公开目录,下发到每一个社区居委会也按五步公开法进行公开。使村(居)务公开工作做到时间、内容、程序、形式、管理五规范和群众满意一满意。村(居)务公开工作农业村必须每季度公开一次,牧业村必须每半年公开一次,社区居委会必须每月公开一次,并且要求各村(牧、居)委会建立村(居)务公开档案。按照村(居)务公开目录逐项进行公开,如果本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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