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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年”活动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10-09 17:22
社会保障局下发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各市、县、行委已制定实施细则的将细则下发到各社区居委会,未制定实施细则的可以直接将文件转发到社区居委会,要求各社区居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且按办法对自己的工作进行逐项对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自治制度建设和惠民政策的落实,使全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运行更加规范、干部执行政策法规更加正确、群众参与自治的氛围更加浓厚。
4、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各地民政局要按照州村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省村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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