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年”活动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10-09 17:22
加强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同心协力,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3、各地民政局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和监督,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每一个村和每一个社区至少检查两次以上。州民政局将对各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并且组织县、乡两级民政局(办)进行集中抽查。
4、各地民政局将制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州民政局,并且将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和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以信息形式报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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