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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年”活动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10-09 17:22
督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各地要对本地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监督作用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于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村(居)委会成员选举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已选举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太忙或不作为的,必须退出,重新进行补选。村(居)监督委员会核查结束后,各地要重新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并于4月15日前报州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电子版)。要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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