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年”活动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10-09 17:22
存在目录中规定的内容,要在公开档案中加以说明。集中居住的牧业村和农业村、社区居委会必须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分散居住的牧业村按公开信进行公开。没有公开栏或公开栏损坏的村和社区要及时建立或维修公开栏,而且公开栏必须设在公共场所,不得设立在办公室内部。各地编制的村务公开和居务公开目录电子版报州民政局。
5、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三议一表决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议一表决制度,村(社区)较大事项、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必须实行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三议),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表决(一表决)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没有健全三
10/2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7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