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5-06-09 17:16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县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军(警)部队:
我县自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来,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时期是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1/3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