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大事记(1929-1989)
日期:2024-10-18 14:21
民国十八年(1929)
1月至2月,青海建省之初,正值省内早荒连年后期,民和、乐都一带饿殍边沿。1月下旬马仲英等率众数万人寇河湟。同仁县保安五屯上下庄,贵德县麦加,西宁县鲁沙尔等地居民遭惨杀的约数百人。继屠湟源县城,居民死二千、伤千余,财产损失数百万元。至洗劫大通,焚毁亹源永安城,居民流散,庐舍成墟。是年,省内瘟疫流行。据采访:青海省当局对于饥馑战乱而死亡者的丧葬问题,仍本原甘肃省政府民国十七年三月四月的训令和同令,以及同年十一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施行的《公墓条例》,令饬各县遵办:①对贫而无以为葬、尸骸暴露填塞沟壑者,责由县长多辟公共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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