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济(1929-1989)
日期:1991-01-01 01:31
根据需要与可能,介绍其就业,生活困难,需加以救济者,由劳动部门负责救济。凡其他各类失业人员(本省主要是城市贫民)之生活困难者,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以必要的或临时的救济,但其中具有就业条件者,仍由劳动部门设法介绍就来。
11月14日,省民政厅向中共内务部、西北民政局报告称:青海省牧业区各族人民共约9.91多万户,44.5万多人,贫苦牧民约9万多人,占牧区总人口20%以上,其中赤贫户占三分之一,主要是寺院附近的塔娃和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果洛州的周经雪他部落共189户贫苦牧民占50%强,无牛羊的赤贫户占23.8%,1952年至1953年给牧区共发放救济款81.57万元,据海晏、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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