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救济大事记(1929-1989)
日期:1991-01-01 01:28
助二县各25万元,分配西宁县20万元进行赈济。同时,由各县县仓储粮内提出6.06万元贷放于农区,专作籽种之用,又由主席以省党部主任委员名义自筹款额1001.34万元,贷放小本贷款于各灾区,并指定专作小本经营及购播籽种之用。在牧区贷款2000万元。
12月,省政府自民国27年改组后,即将各县仓储严加整理至29年,收回民欠本息粮公斗4.98万石。尚有尾欠本息粮公斗1.59万石,2550余元一律豁免.并令收公益捐款一律拨归各县仓,购粮存储,30年度,西宁等10县配拨赈款17.36万元,共购放籽种粮7011石,作为各县仓基粮外,其余贵德等10县局配拨粮款6.64万元,以维仓储.截止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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