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统计和经费使用(1951—1989)
日期:1991-01-31 13:58
事业费审计情况的报告。报告说。截止1988年10月底,全省52个县以上单位,已有29个县以上民政部门和130个基层单位接受了审计部门的审计,覆盖率达75%。在总金额3776万元中,审计出各种违纪金额126万元,占审计总额的3.34%。其中:挤占挪用民政事业费42.7万元,占违纪金额的33.5%;虚列、支出转移资金27.77万元,占22%。这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均作了适当处理,最近,全省县以上民政部门的民政事业费每月都向审计局送审。
12月,玛多县民政局制定《民政事业费使用守则》,支出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审计,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
1989年
4月15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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