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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统计和经费使用(1951—1989)
日期:1991-01-31 13:58
982年民政事业费决算和民政统计年报。州、地、市及西宁、海东所属县、区主管会计、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1983年
6月2日,省民政厅制定《关于开创我省民政工作新局面的规划(草案)》,《规划》对1983年~1990年的优抚、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农村、牧区救灾救济和福利事业,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殡葬改革,盲聋哑人协会等八个方面的工作,都提出了具体指标和要求。
12月29日,省民政厅将《关于恢复民政经费由省统一管理的报告》报送省人民政府批示,《报告》中说1980年我省民政经费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以来,各地把民政经费当做万能款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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