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统计和经费使用(1951—1989)
日期:1991-01-31 13:58
职工标准工资总额中提取10%作为年终奖金,发给职工个人,鼓励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4月7日,在全省重灾区生产救灾和民政事业费检查工作座谈会上,省厅办公室提出,1982年要把民政事业费的检查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继续进行。检查的重点是人民公社(街道办事处),要求1982年搞完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
8月19日,全省42个县(区),已有26个县开始了民政事业费的检查。行动比较快,抓得紧的有海北、海南、海东、刚察、祁连、门源、湟中、贵德、互助等州、县、扎多县对查出的问题处理比较坚决,已经收回被挪用了的民政事业费10000多元。
10月14日,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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