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统计和经费使用(1951—1989)
日期:1991-01-31 13:58
查纠正。
6月,省民政厅工作组,对玉树县拉秀公社1959~1960年社会救济款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由于叛匪抢劫和较大自然灾害的袭击,拉秀公社农业全部没有收成,牲畜损失达94%。两年来,玉树县先后共拨给该社救济款48000元,解决了救济户在生产生活上的很多困难,但在对救济款的使用中仍有开支不当和发放不及时等情况存在,高强、苏路两个生产大队,到年终决分时,不管是否救济对象,只要是超开支,都可以享受救济。两队对1960年分拨的救济款,直到1961年6月还没有落实到户。
1962年
3月16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转发3月6日内务部、财政部《关于颁发抚恤、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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