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会议和民政理论研究(1950-1989年)
日期:2024-10-18 13:49
1月14日和3月21日,省民政厅按农、牧地区工作基础的不同分别召开民政工作会议。
农业区从元月14日到21日,开了7天,出席22人;牧业区从3月21日到29日共开了8天,出席56人。两次会议,着重研究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新形势下,转变民政部门的工作方法,适应新的变化了的情况等问题。强调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对自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各级民政部门把优抚、复员安置、救灾救济等工作摆在首位的同时,忽视政权组织建设(许多事应管而未管)的偏向作了纠正。
1957年
1月9~16日,省民政厅召开省第六次民政会议,谢高峰副厅长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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