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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沿革(1929-1989)
日期:1988-11-28 13:27
源、玉树;四等县5:同仁、同德、都兰、称多、囊谦。(p4)
民国卅二年(1943)
省辖县增至20,其中一、二等县未动,三等县增1(兴海),四等县增2(海晏及祁连设置局)。人员:一等县23,二等县202,三等县15,四等县14.在20个县中,设有警察局者11县。
民国卅四年(1945)
1月1日,省民政厅依照内政部三十一年六月十三日《省、市、县各级户政机构充实草案》规定,增设户政科(后改为第四科)。
民国卅五年(1946)
6月,西宁市政府成立。按照省辖市组织法之规定,内设秘书、会计、统计三室,民政、财政、教育三科,及警察局。
民国卅六年(1947)
2月15日,省政府因地方自治经费不足,决定各县,市设置局暂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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