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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沿革(1929-1989)
日期:1988-11-28 13:27
委,其业务交由省革委生产指挥部接管。民政厅革委会撤消后,民政业务由生产指挥部民政卫生组办理。

1971年
3月23日,省革委通知:撤销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民卫组。民卫组原管理的民政业务,分别移交省革委政治部、保卫部、计划委员会、文教局、农林局、畜牧局、机关行政管理局和西宁市革委等八个部、局、会接管。

1972年
11月3日,省革委通知,成立青海省革命委员会民政局,下设办事、民政、优抚三个组。省革委安置办公室由民政局代管。干部编制共30人。
主要业务范围:全国和省人民代表的选举事宜,行政区划,调节边界和民事纠纷,土地征用,侨务,婚姻,拥军优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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