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大事记(1929—1989)
日期:1991-01-31 12:50
两次召集西宁市各民族上层人士座谈1950年5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会上谈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内容要点;听取了个少数民族不同的婚姻习俗特点的介绍;和对本省贯彻婚姻法可能发生的困难问题得意见(如非婚生子女、结婚年龄和结婚登记手续等)会议由省民政厅长陈思恭主持,他和省法院周玉洁院长分别解答了各族人民的提问。
1951年
3月23日,省民政厅对省人民法院拟定的《青海省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婚姻法变通与补充规定之初布意见》(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三点意见,请研究。
4月,内务部发出指示,要求各省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拟定婚姻登记办法。
8
9/19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