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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大事记(1929—1989)
日期:1991-01-31 12:50
度。此后,青海省农业区十一县的婚姻登记定期统计表报制度逐步走向正规。

2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确定1953年3月为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全国范围内(少数民族地区和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除外),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群众运动。

3月13日,省人民政府向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报告:青海省系多民族地区,游牧区民族聚居,农业区民族杂居。根据这种情况,结合本省1953年的工作任务,故决定不进行婚姻法运动。对婚姻法的执行,决定照顾民族特点,结合各项群众运动,在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进行男女平等、尊婆爱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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