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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大事记(1929—1989)
日期:1991-01-31 12:50
包办买卖婚姻及早婚的害处。积极提倡家庭和睦、尊婆爱媳、尊老慈幼、发起互敬互助,建立民主团结、劳动生产的新家庭。坚决反对虐待妇女儿童。对严重虐待而为各族广大人民所不满者,应通过其宗教首领教育,并交由政府依法惩办、对有损妇女身体健康的陋习,如民和县东部一些乡村妇女缠小脚,应宣传其害处,并劝导未婚女孩和年轻妇女放脚。

6月16日,省民政厅乡西北民政部报告农业区执行婚姻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

7月21日,中共青海省委对农业区各省委发出《关于调查研究婚姻问题得指示》,并发牧区玉树地委、各县委、工委参考执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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