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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全面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机制
日期:2002-09-25 12:04
  海西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1]252号和[2002]70号文件精神,抢抓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全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五个到位。

一、机构到位。经州委、州政府批准成立了海西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隶属州民政局管理。各县、市、行委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各县级民政部门管理,财政拨款。

二、编制到位。州低保办公室、德令哈、格尔木市低保办公室各核定事业编制4名,都兰、乌兰和天峻三县低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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