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
日期:2009-07-19 10:33
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救助站建设,对漂泊在城市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告知、引导和救助。
完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9 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 11号), 充分履行民政部门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要求,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科学管理、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等方面规范发展。继续创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式,就流浪未成年人的早期预防、社区干预、权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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