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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
日期:2009-07-19 10:33
各州、地、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5号)和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
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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