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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19 10:16
各州(地、市)民政局、财政局:

  针对今年全省市场消费品价格上涨,特别1-6月份猪肉涨价引起食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给城市低收入居民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了切实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2007年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年度6月份在册低保对象每人50元。所需资金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是我省自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首次针对物价较大幅度的波动而采取的应急措施,是党和政府关心广大贫困居民生活的重大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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