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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撤并乡建镇方案分步实施意见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日期:2001-09-10 17:08
符合《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65号)中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镇的建制的规定,建议同意:
  (1)撤销囊谦县香达乡,设立香达镇。
  (2)撤销治多县当江乡,设立加吉博洛镇。镇政府驻地迁至县政府驻地加吉博洛格。
  (3)撤销曲麻莱县东风乡,设立约改镇。镇政府驻地迁至县政府驻地约改滩。
  (4)撤销杂多县结扎乡,设立萨呼腾镇。镇政府驻地迁至县政府驻地萨呼腾。
  (5)撤销称多县赛河乡、称文乡,合并设立称文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原称文乡址。
  二、玉树州提出的撤销称多县歇武乡、清水河乡、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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