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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日期:2001-08-22 16:52
工作的意见》精神,把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

《通知》对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和部署,并建立健全村务公开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村民民主议事机构和程序,保证村务定期、定点、及时、准确向群众公开。二是深入学习,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级干部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发(1998)9号、青办发(1998)12号、31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村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摆上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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