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19 20:29
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民政局: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07〕21号)和《关于下达全省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指标的通知》(青民发〔2007〕23号)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为做好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登记工作,现将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登记表和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调查汇总表下发给你们(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政策规定,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登记工作。首先,要深入宣传农村低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其次,要制定出较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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