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农村牧区无房户、危房户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19 20:28
并逐级上报。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户主姓名、家庭人口、现住房情况、有无自建能力等(具体内容以附后表格为准)。
二、认真界定、无房户、危房户
无房户是指:长期(二年以上)无固定的居住场所,且无力自建自住用房的农牧区重灾民、低保人口和五保对象家庭(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不纳入调查范围)。
危房户是指:农牧区重灾民、低保人口、五保对象的住房因年久失修、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房屋主体结构遭到严重损坏,已无法居住,且无力维修和重建的家庭。调查中,对危房户认定必须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基层干部等共同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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