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农村牧区无房户、危房户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19 20:28
各州、地、市民政局: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今年将对全省范围内的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无房、危房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并适时在全省建立住房救助制度。为此,要求各地在近期结合农村低保排查工作,对农村牧区无房户、危房户的基本情况集中进行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对农村牧区无房户和危房户的调查工作从3月20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具体为:3月20日5月30日为调查登记阶段。主要是对无房、危房户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并进行登记,掌握基本情况。6月1日6月10日为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复核汇总上报阶段。主要是对调查登记的结果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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