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农村低保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9-07-19 20:25
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第三步、核实家庭收入,采取末位倒取选贫的方式,根据上级下达给本村的低保指标,将最困难的家庭确定为低保户,依据贫困程度,确定补差档次, 初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第一榜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第四步、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复核结果再次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评议;第五步、对经乡镇审核通过的低保户,报县民政局审批,实行第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符合条件的,核发《青海省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在具体工作中,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湟源县将申请、审核、
6/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