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二○○七敬老院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日期:2009-07-19 20:22
总投资135 万元,建筑面积不少于1050平方米,入住人数不得少于50人,地方自筹资金不少于44万元,民政厅资助91万元。
2、曲麻莱县约改镇敬老院,总投资169万元,建筑面积不少于1323平方米,入住人数不得少于63人,地方自筹资金不少于56万元,民政厅资助113万元。
(六)黄南州
1、同仁县热贡敬老院, 总投资231万元,建筑面积不少于2250平方米,入住人数不得少于180人,地方自筹资金不少于77万元,民政厅资助154万元。
2、尖扎县敬老院,总投资113 万元,建筑面积不少于1125平方米,入住人数不得少于90人,地方自筹资金不少于38万元,民政厅资助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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