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7-19 20:20
各州、地、市民政局:
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政等部门着力实施,加强领导,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了农村低保建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全省有72552户229172人纳入保障范围,发放兑现上半年农村低保资金3586.3万元。基本上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4月底前在全省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并发放上半年低保金的目标。各地在具体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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