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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请示
日期:2000-12-07 17:35
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办法。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已在全国各省开展。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湖北、山东、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市地方党委、政府已行文在全地区开展。中央领导江泽民、李鹏、朱 容基、胡锦涛等同志, 先后多次视察一些地区的社区建设,并对这项改革性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作了重要指示。

为了学习一些开展较早地区的经验,我厅派人赴沈阳、大连、青岛进行了考察学习,并与西宁市委、市政府研究,本着面向未来,总体思考;立足实际,体现特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的原则,在西宁市四个区的6 个办事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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