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给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的通知
日期:2000-11-30 16:52
个补价救灾粮组织发放工作完成后,凭粮食结算发票到市局报帐。
程序上首先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各地的受灾情况和灾民短缺口粮的实际提出所需的粮食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商当地粮食部门并签订救灾粮购销合同。粮食质量必须保证在新粮食等级国标四等以上,面粉质量在国标标准粉以上。其价格小麦每公斤不得高于1.22元,青稞每公斤不得高于1.12元,面粉每公斤不得高于1.56元。粮食部门必须保证救灾粮质量,民政部门负责分配和发放补价救灾粮。救灾粮调运发放完毕,无质量问题的,由民政部门负责向粮食部门结算,一次性付款。救灾粮组织工作必须在12月15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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