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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0-11-29 16:45
  一、指导方针:立足于全省民政业务实际,配合省政府上网工程,高起点、高标准,以政策性、实用性、操作性内容为主,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民政对象提供优质网络服务。
  二、方案原则:
  根据省政府系统网络建设总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实际,我厅建设网络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
  (一)先进性:保证设计运行的方案和设备性能技术既要满足当前的网络要求,又能在今后几年内保证网络升级或更新需要。
  (二)可靠性:设计运行的民政厅局域网络系统要有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政府系统上网的内容保证更新及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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